《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生效 宁波外贸迎新机遇

2017年3月20日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发布消息,当地时间2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总干事阿泽维多在日内瓦世界贸易组织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继卢旺达、阿曼、乍得和约旦核准《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后,目前核准成员数已达112个,超过世贸组织三分之二成员,《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生效。

  《贸易便利化协定》是中国加入WTO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该协定于2014年11月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通过,中国于2015年9月成为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贸易便利化协定》共分为3个部分、24项条款。第一部分(第1至12条)规定了各成员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实质性义务;第二部分(第13至22条)规定了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实施第一部分条款方面可享受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第三部分(第23至24条)规定了机构安排等内容。从实质性内容讲,主要包括要求成员公布进出口程序信息;允许贸易商在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等口岸部门提交进口文件,并在货物的税率和费用最终确定前,允许贸易商在提交保证金的情况下放行货物等;规定成员应尽可能采用风险管理和后续稽查等管理手段,加速对低风险货物的放行;对经认证的贸易商提供降低单证要求和查验比例等额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等。

  阿泽维多表示,通过核准这项协定,世贸组织成员兑现了它们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承诺,而数据显示,完整履行《贸易便利化协定》将会使全球贸易成本减少约14.3%。

  对我国而言,《协定》实施将加速货物的放行和流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对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主要出口成员贸易便利化环境,减少我产品进出口障碍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宁波检验检疫局等口岸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全力推动该项工作,进一步推出符合《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一系列口岸便利化措施。去年以来,该局在贸易便利化工作方面已经采取了多项举措。通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大系统”,即ECIQ主干系统、全程无纸化、“单一窗口”系统。服务重大战略,助推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浙江海港口岸一体化,开展关检一站式作业,服务中东欧发展战略。优化监管模式,复制第二批自贸区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开展外贸综合服务试点。此外,该局今年计划在宁波市中东欧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创建“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同时,深入推进“互联网+检验检疫”建设,全面推行检验检疫一体化,全面实施“进口直通、出口直放”。

  数据显示,今年1月宁波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6.1%,是自2012年以来首次出现两位数增长,随着《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将为宁波企业进出口外贸带来更多红利,企业应抓住机遇,充分运用口岸部门推出的各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外贸经营中掌握主动权,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

来源(央广网) 作者(佚名)

泰和集团(www.thsyj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