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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一带一路对进出口贸易的带动

来源:互联网 | 作者:佚名 | 2017年5月31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海关以促进“五通”(进行政策沟通、推动设施联通、促进贸易畅通、服务资金融通、带动民心相通)为目标,以“共识、共通、共赢”为着力点,以“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以下称“三互”)为合作支柱,努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大通关合作机制的建立,取得积极进展。

  一、开展沿线海关大协作

  中国海关为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海关合作,构建沿线国家(地区)海关合作网络,先后主办“互联互通,共建共赢——‘一带一路’海关高层论坛”、“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海关合作研讨会”、“中俄海关、口岸、铁路部门互联互通联席会议”、“中马两国双园通关便利化专题会议”、“国际海关合作与通关便利化研讨会”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中俄海关合作研讨会”等会议,深化沿线海关合作共识,为推动沿线互联互通创造条件。

  2014年以来,中国海关先后与俄罗斯、欧盟、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波兰、伊朗、新加坡、老挝等海关共计签署82份海关合作文件,适用51个国家和地区,推进“三互”国际海关合作,为“一带一路”沿线海关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与机制化保障。文件内容涉及推动贸易便利化、支持中欧陆海快线建设和中欧班列发展、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简称“安智贸”)、风险管理、打击走私、“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合作、监管结果互认、能力建设等各个重要合作领域。

  同时,依托区域和多边舞台,中国海关主动宣传、积极引领讨论、形成广泛影响,扩大了“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海关界的接受度与影响力。并推动将“三互”理念纳入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战略框架》等重要指南和标准性文件,还加大与沿线海关在区域与多边事务的沟通与合作,互为支持,形成国际海关大协作,维护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利益。

  二、构建高效大通关

  中国海关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动与沿线国家(地区)海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务实合作,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AEO互认合作,使企业享受到所在国(地区)海关提供给本国(地区)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措施。与欧盟、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海关签署了AEO互认合作安排,并不断优化互认便利措施及实施机制,做好互认的实施工作。同时,稳步扩大AEO互认合作范围,同以色列、马来西亚等海关进行AEO互认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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