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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江西首个规范“四小”食品条例下月起实施

来源:中国江西网 | 作者:佚名 | 2017年4月17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东湖区永外正街的一家经营十余年的夫妻小吃店,专门售卖各种煎炸食品。而根据《条例》规定,像这类小餐饮场所在5月1日后,必须取得《食品经营登记证》方能继续营业。业主表示,该店已经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但从来没有听说过还要增办“登记证”。

  记者采访数十个餐饮经营户,发现九成以上经营户不知道马上要实施的新《条例》,多名小作坊、小餐饮店业主都表示,希望能够有渠道了解“登记证”的办理流程,以避免将来可能因为“未登记”造成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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